关于杨元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麻源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万干〔2019〕50号文件精神,鉴于下列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杨元春同志任县司法局五丰司法所所长;
刘永军同志任县司法局窑头司法所所长;
罗雨连同志任县司法局沙坪司法所所长;
康水平同志任县司法局弹前司法所所长;
赖厚龙同志任县司法局夏造司法所所长。
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万安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