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D29100-0701-2020-0025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
责任部门: | 发文日期: | 2020-07-15 09:09:12 | |||
标 题: | 万安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万安县民政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万安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万安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万安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万安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草拟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基层民政能力建设。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并按照管辖权限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承担社会组织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精减退职老职工救助工作;负责特困供养对象的认定、救助和管理,社会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督工作;负责农村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和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工作;
(四)指导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救助机构建设管理工作。
(五)拟订全县城乡社区治理政策规划,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工作,推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
(六)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行政村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
(七)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监督指导慈善活动。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八)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指导各地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
(九)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
(十)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
(十一)按职责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按职责负责民政行业和相关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民政局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养老服务股、综合业务股。民政局为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1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7人;实有人数人,其中:在职人数99人(包括行政人员12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87人),退休人员35人全在社保发放工资,遗属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万安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县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117410980.13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9.9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450968元,上年结转27960012.13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县民政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17410980.13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9944547.24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6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71880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7212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350047元;项目支出27466432.89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39%。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970206.03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66%;卫生健康支出271803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02%;农林水支出36014元;住房保障支出667608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06%;其他支出6465349.1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5%。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71880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721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350047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县民政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9450968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6.19%,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89450968元,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181557元;卫生健康支出271803元;住房保障支出667608元,其他支出330000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省级福彩公益金2019年结转330000元用于居民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奖励资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县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具体情况有:办公费199200元;印刷费141900元%;邮电费81300元;差旅费510880元;会议费250600元;福利费173300元;维修费115000元;水电费42100元;取暖费128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50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7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0000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反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4个,涉及资金5942.87万元,(部门预算中5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4个,涉及资金5942.87万元)。
(九)民政局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包含了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4个项目,所有项目资金来源中央、省和县本级,上级资金提前下达的资金列入预算(尚未下达的资金未列入本预算)。
1. 城乡低保
1、项目概述:为城乡低保对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3、实施主体:万安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4032.9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切实为受助对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城乡特困人员供养
1、项目概述:切实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
2、立项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14号)
3、实施主体:万安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1328.71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3.临时救助
1、项目概述:为符合条件人员提供临时生活补助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3、实施主体:万安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为受助对象提供临时生活补助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12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及时高效为受助对象提供生活补助
4.残疾人两补贴
1、项目概述:为符合条件残疾人提供生活和护理补贴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
3、实施主体:万安县民政局
4、实施方案:今年始实施城乡一体化,生活补贴每人每月60元;护理补贴每人每月70元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456.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万安县民政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9970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合理计划安排,保持上年经费支出零增长。
2. 公务接待费471200元,比上年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合理计划安排,保持上年经费支出零增长。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500元,比上年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合理安排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万安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收入科目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支出功能科目(明细到项级),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样式: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